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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0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為“落實安全責任,推動安全發展”。那么,關于“安全生產月”你了解多少?生活和工作中必備的安全知識,你知道多少?
安全生產月,
不可不知的那些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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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查家中所有的電器功率之和是否過高,定期檢查線路有無老化、損壞現象。
2.取暖工具遠離衣物、床褥,不要延長接線。
3.炒菜做飯時不離開廚房;爐灶周圍不要放置可燃物;如果熱油發生燃燒,直接用鍋蓋罩住。
4.不要在床上吸煙,扔掉煙頭之前確保煙頭完全熄滅。
5.教育兒童不要玩火,把打火機和火柴等要放在小孩不易拿到的地方。
6.使用蠟燭時,周圍不放易燃物,睡前要熄滅蠟燭。
7.雜物不要亂堆亂放,應當進行分類,可燃、易燃物品遠離明火,定期清理。
8.不得損壞或私自挪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不要圈壓、占用通道內的消防設施。
1.要掌握火災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圍環境,熟悉逃生路線。
2.初火撲救:
·使用滅火器撲滅初火;
·電器起火先斷電,不可直接潑水;
·油鍋起火時可以采用放菜、蓋住、斷氣的方法,不可直接潑水;
·先救人,后救物,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撲救過程中要防有毒煙霧和窒息;
·火勢不可控時,迅速逃生。
3.火災逃生
·在濃煙中避難逃生,要盡量放低重心,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躲避煙火時不要往小閣樓、床底、大櫥柜內鉆。
·發生火災時不要盲目跳樓。三層以下的樓房可以利用繩索或把床單、窗簾等撕成條、結成繩,緊栓在窗框、暖氣管等固定物上,從窗口逃生。高層住宅樓家庭宜配備緩降器、繩索等逃生裝備。
·樓下起火,樓上人員切忌開門觀看或急于下樓逃生,要緊閉房門,可用浸濕的床單窗簾等堵塞門縫或粘上膠帶。如果房門發燙,要潑水降溫。
·身上著火時,不要奔跑,應該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將火撲滅。
·不能乘坐電梯逃生。
·已經逃離險境的人員,切莫重返火場。
·相對安全時,盡快報警。
4.滅火器使用
“一拔銷子、二提管子、三壓把子”,提起噴管對準火焰根部滅火,由于滅火器噴射時存在壓力,需向下壓住罐體。
要特別注意,滅火時要背對逃生通道方向,站在上風口。如果火勢過大應當放棄滅火,及時從逃生通道撤離,以保證人身安全。
使用液化氣罐時要注意:
1.正確安放液化石油氣的設備。
2.鋼瓶必須直立放置,不允許臥放或倒放。
3.鋼瓶必須遠離熱源,擺放在易搬動、周圍沒易燃物,較通風的地方,灶、瓶距離在80公分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鋼瓶加熱。
4.裝減壓閥前要檢查密封橡膠圈,做到無變形、缺損,裝減壓閥手輪要對正閥口,要逆時針旋轉上緊。
5.橡皮管、灶具開關、減壓閥及手輪至瓶閥連接部位是較易漏氣部位,需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部件;檢查漏氣請用肥皂水涂刷檢查部位,切勿用火查漏。
6.不準私自拆卸、改裝液化石油氣專用設備,有問題請交供應單位處理。
使用家中管道燃氣時要注意:
1.使用過程中不能離開,使用完畢后要半閉燃氣灶開關和管道燃氣閥門。
2.定期檢查閥門和軟管是否松動老化,并及時更換。
3.不要把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4.不得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安裝室內管道燃氣設施。
5.嚴禁使用明火檢查燃氣泄漏。
6.建議安裝家用燃氣報警器。
發生燃氣泄漏時要及時關閉燃氣開關。打開門窗,進行通風疏散。在泄漏場所,嚴禁各類明火(包括煙頭),嚴禁開、關各類任何電器設備。
當發生燃燒起火、建筑物開裂等次生危險時:一是克制驚慌情緒,利用現場簡易滅火器器材,控制和撲救火災,在家中可以浸濕被褥、衣物,捂蓋滅火;二是要迅速關閉閥門,同時報警;三是在公共場所,現場工作人員要有序疏散被困人群;四是在火勢失控情況下,不要貪戀財物,迅速逃生,避免次生災害。
防范觸電事故
1.不使用外殼破損的開關、排插、電器,不使用絕緣層已經破損、老化的電線。
2.不在通電的情況下換燈泡或拆裝、修理電器。
3.不用濕布擦拭、濕手觸碰電器和電源、插線板。
4.電器使用完畢后,及時拔掉電源插頭;插拔電源時不要用力拉拽電線,以防電線絕緣層受損漏電,造成觸電。
5.不把鑰匙、鐵絲、鉛筆等能導電的物體放到電源周圍。
6.不將電線直接從門縫、窗縫穿過,避免摩擦磕碰造成電線破損,引起觸電。
7.插座、電源、電器開關盡量安裝在兒童觸及不到的地方,有兒童的家庭要為電源安裝防觸電保護蓋,通電的電器開啟兒童安全鎖。
8.外出遇到電線掉落時,要及時繞行,特別是下雨地面有積水時。
應對觸電事故
1.辨認觸電癥狀,人體觸電后,通常會出現面色蒼白、瞳孔放大、脈搏和呼吸停止等癥狀。
2.使人體和帶電體分離,立即拉下電閘斷電,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帶電體。
3.根據觸電者情況急救,觀察觸電者有無意識和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如果觸電者神志昏迷,但還有心跳、呼吸,應迅速送醫;如果觸電者呼吸、心跳暫停,要迅速進行心肺復蘇。
4.兒童在發現有人觸電時不要輕舉妄動,應盡快向大人求救,尋人未果時再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帶電體,然后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
(一)海中溺水
1.礁石上游玩時注意潮汐變化,漲潮時及時離開礁石。
2.選擇正規浴場游泳;下水前注意聽浴場管理方的廣播或其他安全警示。
3.風浪較大時,不要下海游泳,也不要靠近海邊。已經下水者遇天氣突變時及時上岸。
4.要清楚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有心臟病等疾病,或空腹、過飽時,不要下水;游泳時如果突然感覺眩暈、心慌,要立即上岸或及時呼救。
5.下水前做好準備活動。
6.不可離岸太遠,不要離防鯊網太近,以免被網纏住手腳。
7.遭遇離岸流,上岸困難時,要沿與海岸平行方向游,在前浪退去、后浪未來的短暫時間,及時上岸。
8.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腳部抽筋,千萬不要驚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躍動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時呼叫同伴救助。
9.盡量使用救生圈,兒童必須使用。
(二)河、湖、水庫、集水基坑及游泳館溺水
1.嚴禁兒童私自到水邊玩耍、游泳。
2.到正規泳池游泳,游泳時家長要時刻注意兒童狀況。
3.要清楚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易抽筋或身體不適時,不要下水;下水前做好準備活動,并用水淋濕身體,適應水溫;游泳時身體不適則及時上岸。
4.對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貿然跳水和潛泳,更不能互相打鬧,以免嗆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渦處游泳。
5.遇到大風大雨、大浪或霧太大的天氣,最好不要游泳和乘船。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耍。大風大雨天氣變化不要游泳。
1.自救:有溺水危險時保持鎮定,不可胡亂舉手掙扎;可采取頭后仰、面部向上的仰泳法,使口鼻露出水面,深吸淺呼;有條件時大聲呼救。
2.救人:
①非專業救生員不建議擅自貼近溺水者施救,以免一同溺水;不能手拉手救人,可用衣物、繩子、救生圈等施救;未成年人不宜下水救人。
②水性好有救人經驗者,也不要從正面接近溺水者,應繞到溺水者背后,用手從其腋下繞過胸部,以仰泳姿勢將其拖向岸邊。
③溺水者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鼻堵塞物,讓溺水者頭朝下,撬開其牙齒;倒出呼吸道內積水,救人者半跪,頂住溺水者的腹部,讓溺水者頭朝下,拍背;對呼吸及心跳微弱或停止者,進行徒手心肺復蘇;心肺復蘇堅持進行,直至專業救護人員到來。
安全防范
地震時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離到安全的地方。就近躲避,因地制宜地根據不同的情況做出不同的對策。
·在學校里,可以躲避在課桌下,講臺旁,開間小、有管道支撐的房間里,決不可讓學生亂跑或者跳樓。
·身處樓房內的人員首先要保持頭腦清醒,可以就近躲避在堅實的家具下或墻角處,也可以轉移到承重墻較多、開間較小的廚房、廁所里暫避一時。
·正在街上行走時要用皮包、衣服等柔軟物品遮在頭上,或用雙手保護好頭部,以防墜物砸傷,迅速跑到較為開闊的地方躲避。
·正在行駛的車輛要盡快減速,逐步剎車;用胳膊護住頭部和面部,抬膝護腹,緊縮身體,充分利用現有條件自我保護。
震后自救
·地震時如被埋壓在廢墟下,一定不要驚慌,樹立生存的信心。
·保護呼吸暢通,挪開頭部、胸部的雜物,聞到煤氣、毒氣時,用濕衣服等物捂住口鼻;擴大和穩定生存空間,用磚塊、術棍等支撐殘垣斷壁,以防余震發生后,環境進一步惡化。
·如果找不到脫離險境的通道,盡量保存體力,用石塊敲擊能發出聲響的物體,向外發出呼救信號,不要盲目行動。
·如果被埋時間比較長,要想辦法維持生命,必要時尿液也能延續生命。
安全防范
·及時收聽、收看或上網查閱臺風預警信息,了解政府的防臺行動對策。
·關緊門窗,緊固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
·從危舊房屋中轉移至安全處。
·處于可能受淹的低洼地區的人要及時轉移。
·檢查電路、爐火、煤氣等設施是否安全。
·幼兒園、學校應采取暫避措施,必要時停課。
如何應對
·盡量不要外出,如果在外面,不要在臨時建筑物、廣告牌、鐵塔、大樹等附近躲避。
·如果開車的話,則應立即將車開到地下停車場或隱蔽處。
·如果在水面上(如游泳),則應立即上岸避風避雨。
·如果已經在結實的房屋里,則應小心關好窗戶,在窗玻璃上用膠布貼成“米”字圖形,以防窗玻璃破碎。
·如臺風加上打雷,則要采取防雷措施。
·臺風過后需要注意環境衛生,注意食物、水的安全。
·露天集體活動或室內大型集會應及時取消,并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不要到臺風經過的地區旅游或到海灘游泳,更不要乘船出海。
安全防范
·暫停室外活動,學校可以暫時停課,戶外人員應立即到地勢高的地方。
·檢查電路、爐火等設施是否安全,關閉電源總開關。
·提前收蓋露天晾曬物品,收拾家中貴重物品,把它們放到高處。
·檢查房屋,如果是危舊房屋或處于地勢低洼的地方,應及時轉移;家住平房的居民應在雨季來臨之前檢查房屋,維修房頂。
科學應對
·暴雨期間盡量不要外出,必須外出時應盡可能繞過積水嚴重的地段,要注意觀察,貼近建筑物行走,防止跌入窨井、地坑等。
·關閉煤氣閥和電源總開關。
·預防居民住房發生小內澇,可因地制宜,在家門口放置擋水板、堆置沙袋或堆砌土坎,危舊房屋或在低洼地勢住宅的居住人員應及時轉移到安全地方。
·不要在下大雨時騎自行車。
·駕駛員遇到路面或立交橋下積水過深時,應盡量繞行,避免強行通過。
·雨天汽車在低洼處熄火,千萬不要在車上等候,應下車到高處等待救援。
·在山區旅游時,注意防范山洪。上游來水突然混濁、水位上漲較快時,須特別注意。
安全防范
1.室內防雷
·勿打手機或有線電話;切斷電視機、電腦等電器設備,不要靠近金屬器具,也不要赤腳站在泥地或水泥地上。
·不要開窗戶,不要把頭或手伸出戶外。
2.室外防雷
·天空突然陰暗,并伴有閃電時,應盡快躲到有遮蔽的安全地方。
·如果在野外遇到雷雨,選擇有避雷針的建筑物躲避,千萬別站在孤立的高樓、電桿、煙囪、房角房檐、大樹、高塔、廣告牌下躲避;不要把帶金屬的東西扛在肩上。
·不要在河里游泳或劃船;不要在戶外打手機。
3.車中防雷
·不要將車停在空曠的空地或是高地上,或是樹下、高大的煙囪下。
·不要忘記收回汽車天線,并切記關掉發動機引擎和收音機等設備。
·不要輕易下車,并關好車門車窗。
科學應對
發生雷電傷人事件后,在打“120”求助的同時,對于輕傷者,應立即轉移到附近避雨避雷處休息;對于重傷者,要立即就地進行搶救,迅速使傷者仰臥,并不斷地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術,直至呼吸、心跳恢復正常為止。
安全防范
·合理休息。睡眠時注意不要躺在空調的出風口和電風扇下,以免患上空調病和熱傷風。
·科學飲食。多吃能夠預防中暑的新鮮蔬菜和水果。
·合理飲水。及時補充水分,適當喝一些鹽水。
·做好防暑措施。避免在10點至16點外出,如必須外出,要做好防護工作。
·防暑降溫藥品備在身邊。
·老年人、孕婦、有慢性疾病的人,要盡可能地減少外出活動。
科學應對
·首先應將病人迅速脫離高熱環境,移至通風好的陰涼地方。
·讓病人平臥,解開衣扣,用冷水毛巾敷其頭部,開電扇或空調。
·意識清醒的病人或經過降溫清醒的病人可飲服綠豆湯、淡鹽水,或服用仁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氣水(膠囊)等解暑。
·一旦出現高燒、昏迷抽搐等癥狀,應讓病人側臥,頭向后仰,保持呼吸道通暢,同時立即撥打120電話。
安全防范
·不在林區吸煙和進行野炊燒烤等活動。
·看好孩子不玩火。
·提倡文明祭祀活動,不在林牧區燒紙燒香、燃放鞭炮等。
·嚴禁私自燒荒。
·進入林區,要嚴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規定,自覺接受防火檢查站的檢查和登記。
科學應對
·初火撲救:火勢較小時,可以用水澆、土埋、滅火器噴射火苗,或用掃把、大樹枝等撲打,第一時間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火勢蔓延迅速,難以控制,應立即避險,迅速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報警。
·轉移避險是第一選擇。要迅速離開過火的危險區域,要利用最快捷的路線,朝著側風向跑,切忌順風逃生。
·沖越火線避險。選擇火勢較弱、火墻厚度相對較薄的地段,用濕毛巾或濕衣服捂住口鼻,快速沖越火線進入已經過火的區域。
·如無法逃離,可選擇在沒有可燃物或者可燃物較少的地方,頭朝向火襲來的方向、面部朝下臥倒,同時在面部位置扒出土坑,潮濕的泥土可以保護呼吸道。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303號)有關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足額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七項內容: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層層簽訂責任書。
4、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設施和設備管理、職業病防治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危險作業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安全生產獎懲、事故報告、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所有操作崗位建立具體操作規程。
5、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教育培訓計劃,建立教育和培訓檔案,按照培訓時間要求開展入場“三級教育培訓”和日常教育培訓,并如實記錄。
6、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按照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做到專款專用,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7、加強安全生產特殊(危險)作業管理。制定特殊作業審批制度,嚴格監控動火、受限空間、有毒有害、油氣管道等作業。
8、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編制與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的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備案。應急預案一般每三年評估1次,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8號令)要求,及時修訂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9、開展事故隱患自查自糾。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建立具體臺賬,及時發現隱患并整改。
10、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三同時”。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11、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12、相關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警示標志。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3、職業健康及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企業必須保證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主動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設置職業危害公告欄,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組織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監護檔案。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14、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設置符合要求的出口。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五落實
·必須落實“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
·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
五到位
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以人為本”的原則:要求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生產與安全的關系中,一切以安全為重,安全必須排在第一位。必須預先分析危險源,預測和評價危險、有害因素,掌握危險出現的規律和變化,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將危險和安全隱患消滅的萌芽狀態。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須是責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指工程項目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在抓生產的同時抓好安全工作。他實現了安全與生產的統一,生產和安全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兩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對立起來應將安全寓于生產之中。
·“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指安全生產工作是衡量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項基本內容,它要求對各項指標考核,評優創先時首先必須考慮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安全指標沒有實現,即使其他指標順利完成,仍無法實現項目的最優化,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三同時”原則:基本建設項目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環境保護等措施和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簡稱。
·“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
·“三個同步”原則:安全生產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技術改造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同步實施。
·“五同時”原則:企業的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未經審批同意,未進行危害辨識的,不準登高作業。
2、作業人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恐高、深度近視眼等疾病的,不準登高作業。
3、無現場作業監護人員的,不準登高作業。
4、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未扎緊褲管等個體勞動防護不到位的,不準登高作業。
5、作業現場出現有五級以上強風及暴雨、大雪、大霧等惡劣氣候的,不準登高作業。
6、吊籠、梯子、擋腳板、腳手架、跳板等作業設施不防滑不牢固的,不準登高作業。
7、登高作業時,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不準攜帶笨重物件。
8、登高作業時,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準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等放空管或煙囪旁無防護的,不準登高作業。
10、光線不足、能見度差的,不準登高作業。
1、吊裝作業未經審批同意或者三級以上吊裝作業未編制吊裝作業方案的不吊。
2、吊裝現場無安全警戒標志或無專人監護時不吊。
3、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不明確時不吊。
4、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繩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6、超載,被吊物質量不明、埋在地下、與其他重物相連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時不吊。
7、捆綁、吊掛不牢固不平衡,歪拉斜吊重物,吊籃、吊斗等容器內裝的物品過滿時不吊。
8、起重機械、吊具、索具、安全裝置等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9、作業現場出現有六級以上強風及暴雨、大雪、大霧等惡劣氣候時不吊。
10、靠近輸電線路或含有危險物料的設備管道作業時,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吊。
1、未經審批同意,未進行危害辨識的,不準動火作業。
2、無現場作業監護人員的,不準動火作業。
3、動火作業人員無資質的,不準動火作業。
4、作業現場未配備消防器材,安全防火措施不到位的,不準動火作業。
5、動火點周圍有易燃物品和容易集聚易燃物品的場所,或與易燃物品安全間距不足的,不準動火作業。
6、五級風以上(含五級)天氣,不準露天動火作業。
7、在易燃易爆生產設備上或者在易燃易爆區域動火作業時,未進行清洗、置換的,不準動火作業。
8、在有可燃物構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內襯的設備內部動火作業時,未采取防火隔絕措施的,不準動火作業。
9、未進行動火分析或者動火分析不合格的,不準動火作業。
10、未在動火前30分鐘內進行動火分析,或動火中斷時間超過60分鐘未重新動火分析,或動火證有效期超期的,不準動火作業。
1、未經審批同意,未進行危害辨識時不入。
2、無現場作業監護人員時不入。
3、作業現場無應急救援器材和作業人員個體防護不到位時不入。
4、有限空間未進行有效安全隔絕時不入。
5、有限空間作業前未進行通風時不入。
6、使用純氧在有限空間作業前進行強制通風時不入。7、有限空間作業前未進行檢測時不入。
8、氣體分析時間不在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內時不入。
9、有限空間作業期間每2小時未進行監測分析,或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分鐘未重新分析時不入。
10、有限空間作業時限超過24小時時不入。
1、未經審批同意,未進行危害辨識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2、臨時用電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3、用電設備、線路容量、負荷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4、臨時用電作業使用的臨時電源、元器件和線路不符合防爆等級要求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5、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未斷電上鎖并加掛安全警示標志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6、臨時用電設施未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或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未配置漏電保護器和電源開關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7、臨時用電線路絕緣性能、架設高度、埋地深度、套管防護等敷設情況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8、行燈電壓超過36伏,或特別潮濕環境下臨時照明行燈電壓超過12伏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9、現場臨時用配電盤、箱未有防雨措施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10、臨時用電作業時間超過15天的,不準臨時用電作業。
1、未經審批同意,未進行危害辨識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2、無現場作業監護人員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3、高壓盲板使用前未經超聲波探傷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4、盲板未設置標牌或設置的標牌編號與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不一致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5、盲板抽堵作業點壓力未降為常壓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6、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未根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特點選擇防靜電、防中毒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7、在存在強腐蝕性或高溫介質的管道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未采取防酸堿灼傷或防燙傷措施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8、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不符合作業環境要求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9、易燃易爆場所,距盲板抽堵作業地點30米內有動火作業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10、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的,不準盲板抽堵作業。
1、未經審批同意,未進行危害辨識的,不準動土作業。
2、無現場作業監護人員的,不準動土作業。
3、作業工具有缺陷、現場支撐不牢固的,不準動土作業。
4、作業現場未設置防護欄、蓋板和警示標志的,不準動土作業。
5、未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未采取防止地面水下滲措施的,不準動土作業。
6、地下電力電纜、通信線路、給排水管等各類管線未落實保護措施的,不準動土作業。
7、作業人員個體防護器具佩戴不到位的,不準動土作業。
8、動土作業場所未落實安全撤離措施的,不準動土作業。
9、作業現場出現有六級以上強風及暴雨、大雪、大霧等惡劣氣候時,不準動土作業。
10、未對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檢測的,不準動土作業。
1、未經審批同意,不準斷路作業。
2、無現場作業監護人員的,不準斷路作業。
3、未制定作業方案的,不準斷路作業。
4、作業方案未能保證消防車等重要車輛通行的,不準斷路作業。
5、作業方案未通知相關部門或單位的,不準斷路作業。
6、未在斷路的路口和相關道路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不準斷路作業。
7、未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安全警示設施的,不準斷路作業。
8、夜間作業未設置警示紅燈的,不準斷路作業。
9、道路作業警示燈不符合作業環境要求的,不準斷路作業。
10、存在其他特殊作業時未辦理相應的作業審批手續的,不準斷路作業。
來源:學會應急